负责人名单
主 任:李虹
书 记:南海潮
副主任:王宏丽
委员名单
丁宇坤 马海曼(女) 王 晶
王宏丽(女) 云 霞(女 蒙古族) 牛银祥
石永强 卢世艳(女 蒙古族) 吕 楠
任广宏 刘 爽(女 蒙古族) 刘一丁
刘小燕(女) 刘志亮 许龙龙
李 茹(女) 李 虹(女) 李 浬(女)
李 博 李 强 李 鹏
杨 岭 杨庆武 宋志成
张苏伟 张春河
宝 娃(女 蒙古族) 赵 炀 郝建英(女)
南海潮 段之琛(女) 侯一君
郭 强 郭二玲(女) 郭海荣(女)
曹文萍(女 回族) 鄂晓梅(女 达斡尔族) 董海英(女)
覃金金(女) 蒙俊峰
联系我们
联系人:刘松年
联系电话:0471-4607763
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有关精神文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治安和工青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
(二)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我市社会和法制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建议。
(三)围绕和联系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四)针对市执法、执纪部门的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监督活动。
(五)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法检两院和其他对口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针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通报情况。接受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同旗县区政协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