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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港澳台联络委员会

 负责人名单

 

主   任: 张瑞新

 

副主任:潮洛蒙

 

 委员名单


马力克(回族)    王 强(蒙古族)    王雪松   

王淑娅(女)     乌那嘎(蒙古族)   

卢朝霞(女 蒙古族)  田 磊             

白 杨(女 蒙古族)  白咏玲(女 鄂伦春族)

托 娅(女 蒙古族)  刘吉元                    孙学军(回族)

李 艳(女)     李文秀(女 蒙古族)  李东涛(满族)

李丽琴(女 蒙古族)  吴日乐        吴英喆(蒙古族)

张瑞新(女)     邵颖丽(女 满族)

金顺姝(女 朝鲜族)  宝金光(蒙古族)   赵永刚

南海鸥(女 蒙古族)  奕如寒(女 蒙古族)  高友洪(彝族)

郭 丽(女 达斡尔族) 逯志君(回族)

斯钦宝力格(蒙古族) 释澄还        

道日娜(女 蒙古族)  温 沛        甄 正(回族)

锡吉勒(女 蒙古族)  新巴雅尔(蒙古族)  蔡 虹(女)

潮洛蒙(蒙古族)   薛兆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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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依诺

联系电话;0471-4606233


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方面的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了解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方面的有关情况,反映意见和呼声,促进科学决策。为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侨胞齐心,共同致力于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围绕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工作,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通过座谈讨论,充分交换意见,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

(三)结合我市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工作的实际,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和港澳台侨界委员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走访、座谈和联谊活动,广聚人心、广交朋友,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团结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心出力。

(四)加强与对口单位和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的工作联系,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协调工作。必要时邀请有关方面进行协商,交换意见,联合开展活动,加强合作。

(五)加强同自治区、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旗县区政协对口委员会的联系与合作,互通信息,交流经验,共同开展调研考察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配合市政协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六)开展界别活动。做好界别活动中的统筹协调和服务。

(七)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积极撰写提案,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民办实事。同时开展增进海峡两岸经济、科技、文化等多种形式的交往活动。

(八)对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分管主席交办及自治区和我市有关部门委托本委员会所承担和协助的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并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