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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五十三期

来源:法治呼和浩特 发布时间:2023-07-21 10:15:12 浏览次数:2849次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五十三期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且被羁押的,国家是否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答: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被羁押的,国家是否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答: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3刑事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哪个机关提出申诉?

答:

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4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

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 


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答:

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6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因违法造成损害,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的,适用什么程序规定? 

答:

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7国家赔偿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赔偿? 

答: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8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9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身体伤害的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

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10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

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