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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十二期

来源:法治呼和浩特 发布时间:2023-05-24 15:54:56 浏览次数:2724次

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第十二期


1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什么规定执行?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


2 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多少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答:三年。


3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


4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采取什么行政行为?


答:加重处罚。


5 某县卫健委委托该县卫生防疫站对非法制血的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处罚权,则县卫生防疫站应当以谁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答:县卫健委。


6 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执法部门私自挪为己用是否错误?


答:错误。


7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


答: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8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旨在约束政府的行为,以确保今后政府出台的各种产业、投资政策,都要以不破坏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为前提。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当不予出台或者调整至符合相关要求后出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9 什么是政务诚信建设?


答:政务诚信是指政府要对社会、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其核心是依法行政、守信践诺,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取信于民,这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基础。主要内容是:通过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务公开透明、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举措,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10 如何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答:要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