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常委、委员:
为更好发挥市政协常委、委员主体作用,全面掌握2018年度常委、委员履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考评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市政协常委、委员2018年度履职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十三届市政协全体常委、委员
二、考评内容和方式
(一)考评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落实情况。
2.参加市政协全体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或活动、学习培训会议、专题调研视察界别活动、以及撰写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情况(即“六个一”)。
3.其他履职情况。包括,常委年度履职情况;委员参加政协理论研究、新闻宣传和参加政协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在界别群众中发挥代表作用等情况。
4.委员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自律和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评方式
根据被考评常委、委员的个人“六个一”履职完成情况,征求各专委会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考评工作在市政协主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在2018年1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四、有关要求
1.市政协常委撰写年度履职报告
履职报告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聚焦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政协重点工作,全面反应本人参加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专题视察和委员“六个一”等年度履职情况。要客观准确,引用的数据和提供的情况,必须经过核实,确保真实性。要简明扼要,凡属体会、感想方面的内容,一律不写入报告。报告控制在2000字左右,常委同时要填报附件1和附件2表,于11月30日前提交市政协办公厅委员工作科。
2.委员填报年度履职情况表
由委员本人如实填写“六个一”年度履职情况统计表和履职考评表(表附后),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市政协办公厅委员工作科,此表将计入委员履职管理档案,并作为评价委员的重要依据。
按照“六个一”的要求,请委员继续参加后续履职活动,认真履职,履职情况将一并纳入履职记录。
联 系 人:市政协办公厅委员工作科 包秀珍
联系电话:4607795 4606641(传真) 15247163008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新华东街1号
市政协办公厅委员工作科413室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常委)2018年度履职考评表.docx
2、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常委)2018年度履职情况统计表.docx
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