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22年2月12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李炯同志代表政协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12日政协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 月10 日15 时,共收到提案487 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审查,立案416件,立案率为85.42%,其中,并案53件。转信息和意见建议68件,撤案3件。
在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298 件,占71.63%;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提出提案118件,占28.37%。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91件,占21.88%;政治建设方面提案31件,占7.45%;文化建设方面提案56件,占13.46%;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96件,占47.12%;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42件,占10.09%。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体现出政协委员高度的政治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运用提案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真挚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三是大多数提案选题准、建议实、接地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较高的履职能力。
大会闭幕后,立案提案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分送各承办单位办理。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程序审查交办。不予立案的提案,视情以反映社情民意、委员来信等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