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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报告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13 19:23:46 浏览次数:62941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22年2月12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2月9日至12日在呼和浩特举行。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换届督导组的指导下,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期间,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包钢和市党政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参加联组讨论,听取大会发言,与委员共商发展大计,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政协工作和委员作用的高度重视。

会议审议批准李炯同志代表政协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高珍伟同志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关于政协呼和浩特市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委员们列席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贺海东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广大委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紧扣大会主题,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分组讨论等形式,深入协商议政、广泛凝聚共识。会议开得务实高效,是一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大会,是一次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大会。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启动实施“十四五”规划,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十三届市政协及其常委会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呼和浩特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首府政协事业大有可为、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为建设现代化首府描绘了宏伟蓝图。政协工作要紧跟中心再出发,奋力走好赶考路。呼和浩特市政协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上双向发力,把服务实现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工作主线,坚持维护核心强引领、坚持集思广益助发展、坚持倾情履职惠民生、坚持凝心聚力促和谐,展现政协担当、彰显政协作为,奋力开创首府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投身履职实践,用恪尽职守诠释责任,用开放思维锐意创新,用追赶姿态争先创优,用奋发有为担当使命,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全面建设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汇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2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李炯同志代表政协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

关于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2月12日政协呼和浩特市 

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呼和浩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紧扣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提案。


截至2 月10 日15 时,共收到提案487 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经审查,立案416件,立案率为85.42%,其中,并案53件。转信息和意见建议68件,撤案3件。


在立案提案中,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298 件,占71.63%;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提出提案118件,占28.37%。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91件,占21.88%;政治建设方面提案31件,占7.45%;文化建设方面提案56件,占13.46%;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96件,占47.12%;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42件,占10.09%。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体现出政协委员高度的政治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运用提案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真挚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三是大多数提案选题准、建议实、接地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较高的履职能力。


大会闭幕后,立案提案将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协办公室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分送各承办单位办理。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提案,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程序审查交办。不予立案的提案,视情以反映社情民意、委员来信等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参阅。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