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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协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12-23 18:11:50 浏览次数:36838次

今年以来,市政协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监委,以及市委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市纪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和机关党组书记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坚持把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坚持从自身做起,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

2018年初召开了廉政工作部署会,3月市政协党组会议听取了机关纪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结合党组会议提出的意见,机关纪委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市政协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政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市政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分别签订了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机关各部门《落实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组、机关党组书记的主体责任,细化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各专委会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重点。

(二)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组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了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注重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实行轮岗交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着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好干部”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在选拔环节开展了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测试和考核,开展了机关党组书记与全体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政协派驻组和机关纪委与调整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谈话,开展了任廉政测试,严格执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积极引导干部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培养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把党性原则、为民宗旨和廉洁观念牢记在心。与此同时,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全过程接受干部、群众、纪检部门的监督。

(三)抓作风建设,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市政协机关以学习为引领,靠学习凝聚共识,转变作风,推动工作,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作风建设,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机关纪委以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会风会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避免形式主义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处室的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年,共开展了8次日常出勤检查、9次节假日值班检查、5次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多次会风会纪检查,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有力转变了工作作风。

(四)维护群众利益,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协班子成员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把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实际问题和得到群众认可作为工作的唯一标准,认真开展扶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信访案件督查等活动,领导班子成员不分昼夜,放弃休息日,多次召开会议、深入调研、实地督查,帮助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协助解决九龙湾行政村350户、榆西夭行政村230户吃水问题积极联系有关单位,帮助解决九龙湾、榆西夭行政村水毁路修复问题为两户危房贫困户登记改造房屋;协调和林县有关部门解决喇嘛湾村浇地井的供电问题等。在精准扶贫方面也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政协资助的24户精准扶贫户接受捐赠现金3.32万元、日用物资5000余元。通过有效措施,使扶贫工作取得实效脱贫比例显著提高,受到当地群众赞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 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市政协党组不断加强“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力,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对需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讨论决定后再进行实施。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同时,注重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关全体党员、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对所在部门和个人工作岗位查找了风险点,针对岗位风险,建立风险防控措施,把风险防控工作落细、落小、落实。机关纪委按照分管职责,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政承诺书。分层次查找廉政风险防控点、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开展节假日值班、公车封存和办公经费使用情况督查1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发送廉洁自律微信信息和短信提示200余条,对党员需遵守的纪律分时段、分节日及时提醒,防止违反纪律规定的事件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支持案件查处。党组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上级纪律检查机关的监督,积极配合派驻组对班子成员行使权的监督。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思想汇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班子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通过早提醒、早纠正、早诫勉等形式,及时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有效提高了市政协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通过向社会公开呼和浩特政协网站、设立举报信箱、网上发布举报专线、开设政协机关廉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畅通了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权,真正使市政协工作始终处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机关会风会纪督查组加强了对机关党员和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学习、讨论、活动以及执行纪律和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过通报督查结果,对机关全体人员和委员起到了提醒和震慑作用,同时教育督促委员正确处理个人职业活动与履行职责的关系,不准利用政协委员身份通过干预执法、干涉具体司法案件和违纪案件,牟取个人利益。在政协全委会议上会风会纪督查组发出通知,特别强调,在会议期间,政协委员要严明纪律,做到“不吃请、不请吃、不收礼、不送礼”,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集会聚会,真正起到传播正能量的带头示范作用以此促进了会风会纪的转变。

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管理教育,严格配合并执行上级纪委对违反个人事项规定和个人违纪方面的调查与处分决定并为全机关干部做了廉政教育党课。与此同时,政协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的领导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办公厅和各专委会负责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督导,推动责任制的有效执行,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廉洁型机关建设。

(七)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基础。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用好各种特色教育平台,通过组织党员参加市纪检监察网站的在线学习、阅读纪检专刊、关注微信公众号、学习政协廉政微信群发布106条廉政信息、参加刘奇凡书记的廉政专题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就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政法规等开展多角度、大力度、深层次的廉政思想教育。2018年,机关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全会精神,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了违反八项规定的有关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举办了2次廉政专题教育党课,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成立廉政工作群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八)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履职行为。党组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来落实,相继出台了56项制度,今年市政协根据工作需要,出台了《市政协办公经费和差旅费报销标准的规定》《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外出调研考察和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开展了“三公经费”监督检查、公务用车费用监管、办公用房标准检查等,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纪委。市政协通过健全和完善制度,切实做到按制度用权,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监督,教育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弦。

(九)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从强化责任着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细化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岗位的责任,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做到有议程、有日程、有记录,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在机关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党组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也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党组书记带头做表率,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思想纪律、组织纪律。坚持执行廉政谈话制度,427日机关党组书记与机关处级和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621日机关纪委书记和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提高反腐意识,对容易发生的违反纪律规定的腐败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纪律建设。政协党组和机关纪委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思想纪律、组织纪律入手,继续开展学习培训,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按规矩办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制定监督执纪长效机制,明确监督责任、执纪责任、问责责任。加强纪律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切实解决执行纪律和制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二)提高思想认识。2019,政协机关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思想的卷一、卷二、三十讲等系列文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严明党的纪律重要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使大家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开展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积极营造人人讲规矩、守纪律的良好环境。

(三)加大督查力度。机关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继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防止“四风”反弹,禁止出现形式主义十种新表现,按照市政协防止四风和形式主义反弹的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市委配套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尤其是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管,抓好风险防控工作,并按照岗位职责撰写述廉报告,出台廉政考核办法,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四)加强警示教育。2019机关纪委以实地参观、书记讲党课和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切实抓好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责任分解,加强工作领导,为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五)拓宽监督方式。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运用诫勉谈话、提醒、纠正等手段,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充分履行监督的职能作用,有效传导压力,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运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作风纪律条文,方便群众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发挥政协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将党内监督与政协的民主监督有机地结合,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水平。增强委员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民主监督,将其渗透在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各种会议活动中,贯穿于履行政协职能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召开“协商会”、“议政会”、“评议会”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监督,做到不疏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