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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基层政协党建工作的几点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发布时间:2023-03-30 09:57:21 浏览次数:5494次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无论是从最初的统一战线组织还是到国家专门协商机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始终体现了“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 的内在逻辑。2018年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对新时代政协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标志着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正在迈入新时代,《意见》为新时代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在新时代加强政协党建,充分认识政协系统党的基层组织的建构形态及运作机制,探索具有政协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党建工作规律和路径是基层政协党建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党建工作是基层政协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重中之重

政协党的建设关系着政协工作的方向和水平,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人民政协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全面提升人民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强化人民政协的政治属性

对人民政协而言,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其本质要求。“讲政治”是人民政协必须具备的价值属性,政协系统的存续需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这一价值共识为思想基础,进而为政协系统的组织建设提供行动逻辑。长期以来,坚持并拥护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根本保证。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新局面。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坚持党对人民政协的全面领导,已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鲜明特点和必然要求。政协无论要是以建议、提案、社情民意等方式优化党的领导、政府决策及人大立法以实现“对外治理”,还是要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人民政协自身以改善“对内治理”,其最可行路径就是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使政协这一统一战线组织、国家协商机构、国家治理平台与党的政治安排紧密结合,把党的主张通过民主程序转化为政协决定,扩大政协对国家政治体系的影响。

(二)有助于建立政协履职的窗口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和杭州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浙江要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杭州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画出了新坐标。这是习总书记对浙江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所取得成绩的可定,也是赋予浙江、杭州新的更高的使命责任。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身处“国家治理第一线”,为这一新目标新定位的实现来履职尽责责无旁贷。政协党建工作能够有效引领政协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先锋队的要求建立起新时代政协履职的标准体系,充分彰显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自觉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凝心聚力、决策咨询、协商民主、国家治理第一线的使命要求,努力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有助于形成委员队伍的头雁效应

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共同体中,中共党员委员的比重不是绝对多数,但起着关键少数的作用,在政协组织中居于关键核心地位,肩负着实现组织意图,承担着领导和引导的责任。发挥好党员委员的作用,是人民政协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和根本保障。通过规范化的组织活动,切实发挥政协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党员委员的党性意识,清楚自己首先是党的干部,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始终做到任何时刻都不忘党员身份、不忘党内职务、不忘兴党责任,强化为党做好政协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有效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意识,引导党员委员争当履职先锋。通过建立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党员委员密切联系和服务各界群众的相关制度,从而带动全体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履行委员主体责任,践行“为国尽责、为民履职”的情怀。

二、基层政协党建工作面临的现实困境

长期以来,基层政协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为在政协系统和社会各界全面实现党的全面领导做出了重要保障。但面对新要求,基层政协党的建设同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还存在着一些困惑与难点。

(一)认识尚未完全统一

长期以来,政协内部对该不该抓党的建设,如何抓、抓到什么“火候”,观点不一。有的认为政协委员非中共委员比重大,党建实现全覆盖,“多数”和“少数”的关系不好处理;有人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可能会影响政协统一战线和民主协商的活跃氛围,“宽松”和“严格”的尺度不好把握;有人认为委员在政协的主要任务是调研献策、参政议政,开展党建活动难以调动委员积极性,也容易分散协商议政工作,“虚抓”和“实干”的定位不好拿捏。

(二)组织运转不够平衡

目前,基层政协党组织架构相对比较健全,以上城区政协为例,既有政协党组,又有政协机关党组,还有一个党总支、两个党支部,也建立了专委会党支部。但从实践来看,党建工作系统性还不足,更多偏重于政协党组和机关党建工作,对针对党员委员的教育和管理相对偏少,比如组织委员进行的学习培训中,履职业务的内容较多,党建方面的要求较少,结合政协特点、不同界别委员特点开展党性教育活动的尝试不多。虽然对委员的履职管理愈加全面、规范,但针对党员委员履职情况的考核较少。

(三)双向融合不够紧密

基层政协党建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在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存在一般化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党委委员组织全覆盖而建立的党组织,各地的组建方式也各有不同,有依托专委会建立的、有依托街道委员小组建立的、也有依托界别小组建立的等,不同的组建方式直接影响着党组织活动开展的形式,具有政协特色的党建工作方式尚未成熟。同时,基层政协党建活动的载体有限,缺乏联系党委、政府、党外委员和群众的多元化途径和活动方式,与政协履职活动未能很好融合,党建工作与委员履职双向融合不够紧密,“两张皮”现象未能完全解决。

(四)工作力量尚显薄弱

目前,基层政协普遍缺少专职党务工作者,大多数党务工作者都是兼职,难以集中精力抓党建工作。同时,兼职的党务工作者的工作重点大多放在机关党建上,不能兼顾委员层面的党建工作。此外,基层政协党务工作者往往缺乏系统的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特殊规律理解和把握不够,工作者队伍存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专业化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探索具有政协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路径

积极探索具有党建模式和工作路径,是政协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具体方案和生动实践。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将基层政协党建工作视作一个整体,着力把握好党员委员这个“点”、专委会临时支部这条“线”和政协党组这个“面”,并将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基层政协党建工作的整体提升引领政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紧扣“点”这一基础,激发党员委员先进性,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有效激发党员履职动力,切实履行委员主体责任。在政协系统中,中共党员委员占比不到40%,但其起着关键少数的作用,发挥好党员委员的作用,是人民政协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和根本保障。一要强化身份意识。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委员绝大部分是职务委员,由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组成。这就要求基层政协要积极寻求党委的支持,让党员委员充分认识自己作为一名政协委员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把自觉贯彻执行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关于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行动,把认真履行好委员职责作为自己应尽的政治责任,以此影响和带动其他非中共政协委员认真履职、做好政协工作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自觉履职、主动履职意识,认真履行好委员职责,提升党员委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能力和意识,推动人民政协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二要植入红色基因。将党性教育作为委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指导委员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采用“专题报告会”宣讲、“委员委培轮训班”、主题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园地、暑期读书会、网上知识竞赛等多种学习形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坚持把党员学习同全体委员会、协商议政会结合进行,坚持“缺会补会、缺学补学”的原则,对不参会的党外委员采用自学的形式,对请假的委员,组织其集中补学或自学并提交学习心得,确保委员学习全覆盖。三要加强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风气养成重在日常教化,作风建设贵在常抓不懈,时刻摆上位置、有机融入日常工作,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政协的作风是一种组织作风,作风的好坏关系着政协工作的成败,而党员委员的作风直接决定着政协组织的作风。因此,要加强委员特别是党员委员的作风建设,按照“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模范遵守党规党纪,如汪洋主席要求的那样“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维护好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同时,要进一步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教育与管理紧密结合,对委员进行常态化廉政教育。

(二)紧抓“线”这一关键,发挥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以行政组织的张力推动党的组织建设,不断探索建立基层政协党组织独特的活动载体和模式,切实凝聚广泛共识。党的力量在组织。专委会党支部的成立有效解决了全体委员党员组织覆盖的问题,但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专委会党支部属于临时党支部。它不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发展党员、不收缴党费、不处分处置党员、不选举党代表和进行换届、不民主评议党员,隶属政协党组领导,由党员专委会主任担任支部书记,党员委员在参加政协履职活动时,接受委员党支部的管理。要发挥党组织的蓬勃力量,就必须把专委会党支部做强。一要建立富有成效的载体。专委会处于联系委员的最前沿,充分发挥专委会党支部的作用有助于党员委员作用的发挥,带动广大委员来实现党的意图。专委会党支部是功能型党支部,其作用发挥必须更加依托活动载体的搭建,以活动为纽带引领委员、联系界别、服务群众。在实际操作中,可通过建立委员信息数据库,了解支部委员的工作特点、专业背景、性格喜好以及语言风格等,包括委员持续关注的问题,专委会党支部充分挖掘其特点与规律,搭建具有专委会特色的党组织活动载体,如文教委党支部根据其传承文脉、存史资政的特点创建“红巷说史”的党建载体,以此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组织活动、发挥作用。二要形成双向融合的机制。专委会作为政协组织按专门领域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是党的“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工作与履职实践不是“两张皮”,党建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到党员影响带动能力提升上,体现到党支部攻坚克难作用发挥上,体现到专委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专委会党支部要积极把握专委会的这一“专”字特色,注重双向发力,切实增强政治引领作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建立党建和履职双向融合的机制。进一步明确支部活动的频次、内容、范围等,通过把党组织活动有机嵌入调研、协商、视察、提案等工作,围绕专业领域打造专委会特色党建工作品牌,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带动履职的高质量和高水平,持续增强专委会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三要营造和谐有序的氛围。专委会按照职能联系相应的界别,也以此为基础把全体委员编入专委会,因此专委会党支部具有“保持专的特色、尊重委员意愿、人员适度平衡、利于抓好党建”的特点。专委会支部要积极发挥“总揽、统筹”的政治优势,靠前履职、主动作为,通过党建工作变界别“形散”为“神聚”。同时,要积极发扬党内平等民主的作风,认真耐心地听取委员发表意见,允许委员表达不同的观点,做到地位不分高低、座位不分主次、发言不分先后,让所有参加活动的委员都有平等说话的机会,让委员在没有拘束感的氛围中履职尽责。

(三)紧盯“面”这一目标,持续增强党建意识、履行党建责任,以高水平党建引领专门协商机构建设,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政协履职高质量的答卷上,奋力书写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样子。政协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肩负着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责任。政协党组要树立做好政协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党建的观念,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政协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一要抓全面领导。政协党组要全面肩负起实现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要制定党建制度清单,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政协党的制度建设目标要求,逐一落实完善。比如上城区政协进一步健全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明确政协党组向区委全面请示报告的内容,规范向区委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内容,完善政协工作与党政工作对接机制。二要抓“两个覆盖”。对照“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的目标,在强化政协党组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完善“政协党组—机关党组—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专委会党支部”齐抓党建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专委会党支部的工作职责、支委会的组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比如上城区政协明确党支部一般每季度组织至少集中性活动1次,开展活动时视情况邀请党外委员参加,每年至少向政协党组汇报工作1次。建立“三谈三访三联系”机制,探索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经常性联系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委员与党外委员的联系,切实贯彻“两个覆盖”和“双联系”的要求,积极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不断深化政治共同体意识。三要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政协“三化”建设,首先要抓制度建设。在党的制度建设总的框架下,只有健全工作规则,党组工作才能程序化、规范化。比如上城区政协不断完善《政协党组议事规则》,制定《政协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出台《中共政协杭州市上城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印发《上城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党内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等等。为加强政协党的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到政协全部工作之中有章可循。

四、思考与启示

新时代基层政协党建工作还在持续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之中,我们需要不断厘清政协党建与政协履职、政协党建与统一战线、政协党建与机关党建等方面的辩证关系,探索政协党建行之有效的规律和路径,用政协党建统领政协事业的方方面面。

(一)正确把握“多样性”和“一致性”的关系。在加强政协党的建设和推进统一战线事业中,首先要认清“多样性”和“一致性”之间的共生关系,尊重多样性,认同一致性,相互促进,共融共生。

(二)正确把握“两手抓”和“两促进”的关系。政协党建与政协履职是政协工作的两翼,高水平党建必将引领高水平履职,党建工作不是“虚功”而是“实干”,找准工作结合点,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势必发挥“1+1>2”的效用。

(三)正确把握“领导力”与“影响力”的关系。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既要体现在刚性的制度规范中,也要将党的建设工作有机融合到建言献策、民主监督、调研研究等履职工作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