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3、“三公”经费按“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详细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就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内容和形式除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同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预算单位构成有: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一级预算单位),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本级(二级预算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呼和浩特市政协理论研究会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预算合计195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6.97万元),较2018年2160.85万元减少203.88万元,减少9.44%。主要退休工资不列入2019年预算。
二、关于2019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总计1956.97 万元,支出总计 1956.97 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03.88 万元,下降9.44 %;支出总计减少203.88 万元,下降9.44 %。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二是物业补贴较上年减少0.005万元;三是社保缴费基数下调。
(二)关于2019年度部门收入总体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安排合计1956.9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956.97 万元,占100 %。
(三)关于2019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安排合计 1956.9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455.33 万元,占74.37%;项目支出501.64万元,占25.63%。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 1956.97 万元,支出总计 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03.88 万元,下降9.44 %;支出减少万元,下降9.44 %。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二是物业补贴较上年减少0.005万元;三是社保缴费基数下调。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 1956.97 万元,其中:其中: 基本支出 1455.33 万元,占74.37%;项目支出501.64万元,占25.63%。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56.9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255.67 万元,较上年减少434.71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物业补贴下调,社保基数下调;公用经费199.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6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6万元,生活补助2.4万元,维修维护费10万元,印刷费10万元,邮电费4万元,其他28.08万元。较上年增加10.0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增加2人,公用经费、公费经费、福利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本部门没有安排基金支出 。
(没有基金的可以说:本部门没有安排基金支出,但不能不写)
(八)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 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5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 1万元。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与2018年相比,减少13.38 万元,减少45.54 %。情况的原因:是单位缩减三公开支,减少不必要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5 万元,用于车辆日常维修维护、支付燃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车均运维费1.5 万元,较上年减少14.38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缩减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0 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其中:较上年增加1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际需要列支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 199.66 万元,比2018年增加10.01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新增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 250.3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0.45万元,比2018年增加39.23万元,增长55.0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需要采购一批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比2018年年初0辆,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部级领导;一般公务用车 10 辆,比2018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2019年车辆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项目经费做了绩效评价,申报等工作,配合相关绩效部门进行绩效考核。附2019年做预算有项目支出的必须公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康宇 联系电话: 460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