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2月2日市政协十四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列席第十六届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