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赛罕区城管局七中队教导员杨振国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及酒驾问题
2021年6月24日至7月22日,杨振国在赛罕区兰博疫情隔离酒店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工作结束后7月22日开始在恒元泰酒店进行为期14天的休整隔离,期间杨振国于7月28日晚,私自离开隔离酒店,与他人聚餐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并给予罚款壹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杨振国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违反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定,私自外出聚餐,并因酒驾被处罚,影响恶劣。2021年9月,经赛罕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振国留党察看一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二、赛罕区黄合少镇南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秀俊为其女违规操办婚宴问题
2021年9月10日、11日,毛秀俊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其中9月10日在黄合少镇南地村大亨饭店举办婚宴卯夜席30桌,9月11日毛秀俊与亲家在御花园大酒店(海拉尔东路店)合办婚宴正席75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5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经赛罕区纪委常委会暨监委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毛秀俊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