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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我与宪法的故事(系列六)

来源:司法部 发布时间:2022-12-12 15:33:45 浏览次数:276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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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做法治微光 践行宪法精神图片

山西省长治市司法局立法科

王超



我是王超,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从出生到求学,从初入职场到步入婚姻殿堂,宪法每时每刻都在我们的身边默默守护,保障了我们的受教育权、就业权等各项基本权利,指引着我们人生的航向。正因如此,我报考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学的硕士研究生,想更多地了解宪法,最后也被顺利录取。2009年我考录为公务员,先后担任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将我学到的宪法精神融入到工作方方面面。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司法局

2



传承延安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全心全意 服务人民 

陕西卓超律师事务所

张海斌



我是张海斌,出生于1982年,我与宪法同龄。

我认真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王庄村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并向村民宣传宪法,增强了村民拥护和捍卫宪法的意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我将继续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决捍卫宪法尊严,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来源:陕西省延安市司法局

3



在每一起案件中守护公平正义

助力建设文明和谐自由贸易港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熊则凯



我是熊则凯,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在孩童时代,透过重重叠叠的山峦,我从未想到我也能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宪法赋予了我受教育的权利,使得我一个山区孩子能够在完成义务教育之后进一步提升自己,完成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宪法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我才有机会按照自己的爱好选择法律,成为一名光荣的律师。也正是宪法构建了社会主义法治制度,让我能够有更好的机会展示自己,实现律师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4



扎根基层为民排忧解难

立足岗位推进法治建设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司法局善应司法所

王熠



我是王熠,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2004年,我有幸加入了司法行政队伍,曾在多个基层岗位任职。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在我担任司法所长期间,每当找不到具体法律条文来解决问题时,我总会翻开宪法,从宪法中寻找依据。宪法的“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成为我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的强大“法宝”。我看到一个个矛盾在宪法的指引下,得到了成功的化解,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与幸福。

来源: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司法局

善应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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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心履职不忘军人本色

依宪执法维护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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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司法局

郭富斌



我是郭富斌,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生活中,宪法保障了我接受再教育的权利。作为一名退伍军人,2019年,我和战友们参加了全日制大专扩招考试,并顺利进入大学校园学习。能够重返校园,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和现行宪法同龄,我很荣幸,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人,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来源:江西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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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饱满热情 实干精神 奋斗姿态

为法治化建设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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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司法局法治督查处

张楠



我是张楠,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作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我负责立法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立法就是要坚持“为民所立”的宗旨,在项目谋划上,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回应群众呼声作为出发点。在合法性审查时,只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都会实地走访收集数据、深入一线调查研究、组织会议协调论证,让管理相对人有机会表达意愿、提出建议,让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体会到社会管理的参与感和共享发展的获得感。

来源:河北省保定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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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照亮改造之路

让宪法精神根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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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长泰监狱

刘金玉



我是刘金玉,出生于1982年,我与现行宪法同龄。

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在工作中,我维护宪法尊严与权威。从警20年来,身为监狱人民警察,我们身穿警服、头顶警徽,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我牢牢坚守安全底线,积极探索教育改造方法,提炼出依法惩戒和感化教育相结合、违纪案例警示和悔改教育相结合等八种针对不同类型罪犯的管控手段,使罪犯能够认罪悔罪,安心改造,通过公正执法、大力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改造环境,让宪法精神根植于每名罪犯心中,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来源: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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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