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关于征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政协转发)

发布时间:2018-11-21 15:54:19 浏览次数:27578次

  市政协全体委员、机关干部、各旗县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展示全区政协系统和政协参加单位在改革开放伟大历史进程中奋发进取的精神面貌和创新实践,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拟于12月26日在呼和浩特内蒙古美术馆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就征集书画摄影作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
  二、主题和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反映改革开放40年来自治区政协系统、政协各参加单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活动,展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
  三、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
  四、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
  五、时间和地点
  拟于2018年12月26日,在呼和浩特内蒙古美术馆(新馆)首展。
  六、征稿范围
  主要面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组成人员,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政协历届委员、机关干部、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中的书画家、摄影家和书画摄影爱好者征稿,社会各界书画摄影家、爱好者也可投稿。
  七、征稿时间
  2018年11月20日至12月10日。
  八、征稿要求
  1.参展作品应积极向上,品格高尚,风格不限。作品应为作者原创,版权归本人所用。作者报名参加展览,即默认授权自治区政协享有对作品的无偿使用权。
  2.书画作品要求:中国画、油画等各类美术作品、蒙汉文书法或篆刻作品不超过六尺宣纸(180×97)为宜,请作者自行掌握。
  3.摄影作品要求:彩色或黑白作品均可,接受数码摄影作品,附带标题和内容描述,标题与作品内容相符。作品色彩模式要求为RGB模式、sRGB模式;图像压缩格式为JPEG格式,上传单幅图片边长不得低于2500点像素;单幅作品图像文件大小不超过5MB;组图作品文件不超过25MB。731965112@qq·com
  4.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组成人员每人提交1幅书画作品,多者不限;各盟市政协、自治区各民主党派区委要确保提交10幅书画作品,多者不限。
  5.所有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通信地址和电话号码。
  九、其他事宜
  1.参展作品经专家评审,根据数量情况在内蒙古美术馆首展后,陆续在各盟市、自治区政协书画长廊、委员活动中心展出。
  2.参展作品原则上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收藏,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向作者发永久收藏证书。如作者要求退还作品,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发参展证书。
  3.为配合此次展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将制作画册,发参展作者。
  4.收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45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邮政编码:010010。


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           
2018年11月18日           


  联系人:张兰娣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书画院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0471—4611342 4611571(传真) 1594713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