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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2015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11 16:19:21 浏览次数:100804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

2015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主要职能是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 编制情况:2015年呼市政协下设四个机构,分别为市政协办公厅(本级)编制为50人、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24人,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编制3人,呼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编制3人。较 2014年编制少了6人。

2、人员情况:2015年年末人数为133人,较 2014年年末人数139人减少6人,原因:调出1人,去世4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1789.76万元,上年结转18万元,本年支出177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03万元。与年初预算1719.55万元增加51.01万元,设立了委员活动室。

二、关于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789.76万元,支出总计1770.5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2.15万元,增长4.03%;支出增加48.8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委员视察费增加。

(二)关于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178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9.7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年度支出合计17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5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789.76万元,支出总计1770.5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2.15万元,增长4.03%;支出增加48.83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委员视察费增加。

(五)关于201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56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6万元,津贴补贴373.77万元,奖金7.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2.88万元,离休费24.39万元,退休费4416.88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2.09万元,医疗费42.98万元,住房公积金58.1万元,购房补贴10.93万元,采暖补助0万元,较上年增加48.8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艰边补增加;公用经费55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1.55万元,印刷费26.7万元,差旅费42.14万元,维修费24.49,会议费,132.19万元,培训费1.94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52万元,福利费12.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较上年增加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印刷费增加。

(七)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预算的7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俭约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万元,用于汽油费、过路费和车辆维修费,车均运维费2.,68万元,较上年100.4万元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旗县政协业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没有。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5年的整体评价效果看,首先能够准确编报预算和绩效目标,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其次财政资金支出合规,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会计信息真实;再次预算执行中的“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指标达到控制目标;结余资金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结转,财政存量资金得到盘活,支出进度明显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益得到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少颖   联系电话:0471-4606243

 

附件: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2015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