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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4 10:19:53 浏览次数:96707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

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 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呼和浩特市委员会主要职能是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编制情况:2016年呼市政协下设四个机构,分别为市政协办公厅(本级)编制为50人、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编制20人,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编制2人,呼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编制2人。由于全市核编,较 2015年减少编制7人,其中:市政协办公厅减少1人,机关事务中心减少4人,市政协理论研究会编制1人,呼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编制1人。

2、人员情况:2016年年末人数为143人,较 2015年年末人数135人增加8人,原因:考录4人,调入3人,去世1人,退休3,上年少报退休2人。其中:市政协办公厅(本级)2016年年末人数为110人、市政协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年末人数25人,市政协理论研究会年末人数6人,呼市黄河文化经济发展研究会年末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1972.13万元,上年结转36.6万元,本年支出198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2.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5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03万元。与年初预算2023.42万元减少51.29万元,委员活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余额,未支出完。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08.74万元,支出总计2,008.7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0.98万元,增长11.12%;支出增加200.98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7人;二是会议费及委员视察费增加。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97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2.1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9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1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08.74万元,支出总计2,008.74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0.98万元,增长11.12%;支出增加200.98万元,增长11.1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7人;二是会议费及委员视察费增加。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8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11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6.80万元,津贴补贴417.48万元,奖金16.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9.16万元,离休费27.41万元,退休费461.71万元,抚恤费11.81万元,生活补助2.17万元,医疗费52.43万元,住房公积金70.33万元,购房补贴6.7万元,采暖补助30.6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5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7人,调整工资标准,艰边补增加;公用经费60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8.04万元,印刷费43.76万元,差旅费92.57万元,会议费116.54万元,培训费1.97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0.76劳务费58.66万元,福利费14.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6万元,较上年增加4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及印刷费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2万元,完成预算的4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96万元,完成预算的4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15.2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6年6月公车改革,公务车由32辆减少为8辆,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0.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6万元,占98.50%;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1.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96万元,用于汽油费、过路费和车辆维修费车均运维费2.38万元,较上年减少-36.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公车改革,公务车由32辆减少为8辆,支出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6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40人次。主要用于旗县政协业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没有。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39万元,比2015年增加31.02万元,增长6.2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3万元,比2015年增加40.5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采购全会会议用笔记本电脑20台,碎纸机10台,打印机5台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57万元,比2015年增加66.53万元,增长827.35%,主要原因是:印刷费,装修委员活动室,职工之家和会议室。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比2015年(减少)-6辆,主要原因是:报废6辆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从2016年的整体评价效果看,首先能够准确编报预算和绩效目标,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其次财政资金支出合规,能够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会计信息真实;再次预算执行中的“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指标达到控制目标;结余资金能够按规定时间及时结转,财政存量资金得到盘活,支出进度明显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益得到提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少颖   联系电话:0471-460624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协办公厅.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