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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协有关教育问题提案的办理质量 力促教育环境大提升

发布时间:2017-04-26 19:53:24 浏览次数:107024次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历年来,政协有关教育的提案一直比较多,这些提案反映了部分市民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问题提案的承办单位,要把政协提案的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为进一步提高政协有关教育问题提案的办理质量,规范政协提案办理流程,确保政协委员的合理化建议与推进全市教育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笔者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提案办理联系沟通机制

承办单位的办公室作为具体负责提案办理的部门,应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系、督促催办和正式答复等具体工作。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内容,由办公室及时地将提案进行分解,交各相关科室按职能分工分别办理或联合办理,并明确办理工作的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每件提案责任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提案的答复意见要统一报送办公室,在办公室汇总、整理的基础上,提交局领导审定签发。

在提案办理中,要把与提案人联系沟通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必要环节。根据提案办理实际,各科室相关办理人员,要加强与提案人的走访和沟通,采取电话联系、面商座谈、情况通报、共同调研等方式,了解提案人的具体要求,征求和听取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切入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让提案所涉及的地方和群众充分参与到提案办理的过程中来,为提高办理质量奠定基础。

此外,要加强主、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主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协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各自负责的协办事项,密切配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

 

二、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机制

承办单位要积极参与政协组织开展的协商会、通报会等提案办理协商活动,针对提案的办理落实进行面对面的专题协商,准确了解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并与政协组织沟通协商办理的方案措施,来推动提案的办理落实。

提案办理后,承办单位不能简单对提案一复了之。要对提案认真答复,以规范的文稿,把提案所提问题的落实情况详细反馈给提案者,并在提案办理落实后,主动邀请提案者进行实地察看,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同时,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向社会公示提案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的监督。必要时承办单位还可以召开协商座谈会,邀请提案者和涉及的群众代表参加,面对面协商讨论办理的效果,以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满意率。

 

三、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

对于重点提案,要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制定详细的办理方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破解问题的关键,为彻底解决制约教育发展的问题、做好提案答复工作积累第一手资料。要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协商、专题调研等方式,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重点提案办理结果要通过报告、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向提案者和政协组织通报。

 

四、切实落实提案建议

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最根本要看能否解决问题,能否及时采纳提案者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为此,在办理过程中,要克服以往存在的“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要将提案办理工作和各科室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委员们所反映的具体问题中看到普遍性的问题,并善于举一反三地解决教育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事实证明,随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政协委员提案质量也越来越高,所提的问题也愈是当前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推进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等方面的问题。提案者所提出的这些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有利于指导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提案内容,切实采纳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能够采纳落实的,应及时采纳落实;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落实的,要制订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对确实不能采纳落实的,要向提案者说明情况。

教育作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重视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大力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把提案办理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推进,深入实际、深入学校,开展调查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确保提案答复切合实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实现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提高办结率向提高满意率转变,实现通过提案办理来解决教育事业发展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一些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