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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呼和浩特市委员会荣获“民革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23-03-08 09:22:31 浏览次数:8859次

近日,民革中央发文,对五年来参政议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民革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民革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民革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在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和中共呼和浩特市委领导下,在中共市委统战部大力支持与帮助下,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把参政议政作为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参政议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参政议政工作责任感换届以来,市委会把参政议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工程,定期开展研究。按照无调研、不建言,上下联动、班子成员领题机制,带头撰写高质量提案及建议,多人次在中共市委组织的政党协商座谈会、市政协专题协商会、呼和浩特统一战线“同心学习 立德圆梦”双月读书会上代表民革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发言。二是建好人才队伍,增强参政议政“动力源”。民革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在中共市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发展热爱多党合作事业、有参政议政潜能和务实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党员,发挥他们聪明才智,支持他们高水平履职尽责。三是发挥各级班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领示范作用,成立由主委任组长的“参政议政”专班。班子成员、代表委员立足专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紧扣发展所需、聚焦群众所盼,精心选题、制定方案、深入调研、充分协商,提交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一系列民生工程的落实四是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整合多方资源、积极建言献策2022年,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十五篇,调研课题涉及党派特色的社会法制和“三农”领域共计十篇,占比达到调研报告总量的三分之二。专项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2022年,根据中共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争创“三个城市”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履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开展争创“三个城市”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并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成果转化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包钢同志主持召开的民主监督暨重点调研成果协商座谈会上,我们提出“三个城市”专项民主监督和优化首府基层网格化治理两个课题。近日,民革新城区总支荣获内蒙古民革参政议政先进集体,两名党员荣获内蒙古民革参政议政履职先进个人。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提交《关于解决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提案》被自治区政协评为2022年度重点督办提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奇巴图督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确定四十件重点督办提案,民革两件集体提案、七件党员委员个人提案被列为重点督办提案,重点督办提案数量实现历史性突破。在呼和浩特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二次会议上,民革界别政协委员工作室荣获全市十大优秀政协委员工作室之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人才振兴的提案》《关于我市人才引进后续管理使用与激励的提案》《关于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提案》《关于在双碳背景下积极发展我市绿色电力的提案》四件提案荣获优秀提案特别奖。集体提案《关于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提案》和七件党员委员个人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一名党员委员荣获履职突出奖,一名党员委员获优秀政协委员。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确定十七件重点督办建议,党员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呼和浩特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实施对呼和浩特市红色文化资源挖掘抢救保护的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以骨干党员为主体,反映社情民意,坚持质量导向近两年有五件社情民意信息被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采用,数量质量创历史新高,其中《强化基层12345接诉即办能力》《成立金融租赁公司助力内蒙古发展》在《内蒙古政协信息》刊登。疫情期间提交的《关于对自治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几点建议》《本轮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区管控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被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采用。《妥善化解内蒙古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风险》的建议,被内蒙古政协采用,并在《内蒙古政协信息专报》刊登。近年来,特别是疫情期间,多名党员的建议被自治区政协采用,并报送全国政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六是重视政治协商协商成效显著在我市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就《关于推进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在各民主党派市委员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座谈会和包钢书记参加的联组讨论会上作了口头发言。在每一次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均围绕会议议题提出了很好建议。七是重视理论研究有新成效。去年,有两位党员撰写了两篇统战调研创新型论文,有四位党员撰写了政协理论性文章,并参加了市政协理论研究会召开的“新时代 新方位 新使命”研讨会,其中一位党员撰写的《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思考》获得优秀理论征文表彰,一篇论文代表市政协理论研讨被收录在《内蒙古政协理论研讨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