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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民革呼和浩特市副主委高兴龙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15 08:56:34 浏览次数:16734次

2020年12月26日,全市第十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对2015年以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46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5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民革呼和浩特市副主委、同德公证处副主任高兴龙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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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龙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除每年自己办理各种公证事项千余件外,主要负责全处近万件公证案卷的审批工作。公证机关是证明机关,是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便民利民机构,是民族团结事务的前线,要求绝对的公正和诚信。他始终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注重民族团结和交流,对于个别提出的违规办证的要求坚决予以抵制。在工作态度上,他努力做到热情、周到的接待当事人,尤其对于语言沟通存在一定困难的少数民族群众,耐心的帮助他们理解政策,运用法律,决不让一个群众感觉寒心。同时,他积极参与各种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对弱势群体和对法律认识存在一定盲区的少数民族当事人,主动提供深入解答和帮助;利用工作之便,组织蒙汉文的法律宣传活动。在公证处的人员配备上,专门招录了蒙汉兼通的工作人员,负责向少数民族群众解释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过程中,他主动与蒙古族同事和群众谈心、交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尽其全部所能,引导他们从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收获了良好的效果。

此次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民族工作领域最高表彰,旨在树立和宣传民族工作战线的先进典型,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荣誉的获得,既是对民革市委会主动融入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肯定,更是对全市民革队伍的激励和鞭策。全体党员要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扎好民族团结同心结、画好民族繁荣同心园、走好民族复兴同心路,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