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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十三届市政协委员第二期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3 15:59:08 浏览次数:30179次

各位委员:

按照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和全国政协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委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水平,经研究,市政协决定举办第二期委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

二、培训内容

1.听取市政府通报全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由自治区政协理论研究会副会长蔺雪山同志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专题辅导;

3.由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薛红伟同志就“如何撰写好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作专题辅导;

4.其他。

三、培训时间

2018年8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17:00,会期半天。

四、培训地点

呼和浩特市委党校3号教学楼四楼报告厅(乌兰察布东街71号)。

五、培训要求

1.各位委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认真领会,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参加情况将计入履职档案。

2.培训期间严格组织纪律,会风会纪组对培训进行监督巡查,并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委员进行通报并反馈委员所在单位。

3.请委员提前十分钟入场,不得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席,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4.请委员接到通知后,安排好各自工作,按时参加培训,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向市政协秘书长董赛力请假,并将书面请假条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市政协办公厅委员工作科。

5.请市属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联系人:包秀珍 4607795  15247163008

 

政协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