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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提升协商民主成效 不断创新基层协商民主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7-04-26 19:40:07 浏览次数:98779次

今年以来,清水河县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协商能力,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切实将协商民主融入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全过程,在方式上有了新拓展、实效上有了新突破,形成了层次比较分明、讲求工作实效的协商格局。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协商氛围

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中办发[2015] 36号、内党办发[2015] 37号和呼党办发[2016] 9号,以下简称《意见》)下发以来,县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党发[2015]48号)、 《关于加强清水河县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党办发[2016]55号),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协把加强协商民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全县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把“精选议题、精心调研、精准建议”作为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协商民主,逐步形成了党政重视、政协主动、委员参与、各方配合的良好局面,使工作开展地更加活跃,富有成效。

(二)有序推进协商民主工作,不断提升协商水平

一是举办委员培训班。县政协把委员培训作为提高履职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连续二年邀请自治区政协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通过深入学习培训,加深了委员对协商民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委员做好协商民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升了委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委员积极主动参与协商活动,以履行职责的模范行为和议政建言的丰硕成果,树立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制定年度协商计划。为使协商更加规范,更富成效,县政协今年首次对年度协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初步形成2个议题。由县政协党组与县委、县政府面商,县委云书记作出批示,增加一项议题,确定年内围绕城区校园安全、脱贫攻坚、农村“十个全覆盖”及产业发展3个议题开展专题调研协商。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联合下发了《县政协2016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并共同组织实施协商活动,用好协商成果。

三是建立健全协商民主制度。为推动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县政协抓住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难得的机遇,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协商民主工作规程、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制定办法、意见建议办理反馈、县政协委员列席常委会议、主席会议议题选定报送办法等协商制度,健全完善了专委会与党政部门对口联系、联系走访委员、调研视察、社情民意、提案等工作制度,形成了既体现基层政协工作特点,又体现团结民主精神的制度体系,使政协履行职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是开展专题协商。县政协坚持“三在前”、“三在先”原则,把专题协商作为履行职能的“重头戏”,围绕县委和县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召开4次常委协商会议、三次专题协商会,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对每一个协商事项,坚持把做深做细做精前期调研作为基础性工作,确保协商建言既有广度深度、又有实践可行度、更有群众认同度。县政协组织和主持协商会议,依据协商议题邀请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委员代表参加会议,由议题相关领导通报情况、作出说明,参会人员就协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商会议结束后,政协及时汇总协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委、县政府,反馈协商单位,主动跟进和加强督促落实。

五是召开党政领导与部分政协委员座谈协商会。为更好地推动协商民主取得实效,县政协创新协商形式,组织召开县党政领导与部分政协委员座谈协商会。会前精心选定议题,选取发言委员,深入开展调研,做好准备工作。会上,围绕主要议题,与县党政领导进行了面对面对话协商,拉近了政协委员与县委、县政府的距离,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受到了县党政领导、委员和群众的赞扬和好评。

六是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为积极改变提案办理中“重答复、轻落实”、“回娘家”等现象,推动提案工作实现党政部门重视度、委员参与度、群众认可度“三个”提高,县政协在7月和10月两次开展提案办理协商。7月上旬,采取上门走访、面商交流、现场察看等方式,加强与委员和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听取办理提案进度情况,及时协商解决办理中的难题。10月上旬,由副主席牵头,县政协专委会和提案委员参加,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深入到提案承办单位,开展专项督办。

七是推动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县政协在开展协商民主工作中,积极改变“一议了之”的现状,每次协商会后,将形成的协商意见建议都以文件形式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进和督促力度,推动协商成果的转化和落实。八届政协以来,共形成调研报告16篇,报送《社情民意》68期,督办提案196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几点体会

(一)党政重视是做好协商民主的根本保证

县委对县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邀请县政协领导列席,党政领导经常参加政协重要会议和协商活动,主动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邀请委员参加重大项目论证。县政协主动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请示汇报,县委、县政府对政协报送的重要调研报告、建议案、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批转党政职能部门办理落实。对政协专题协商、提案督办、界别活动、委员培训、机关信息化建设、文史资料编印等重要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政协开展协商民主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选准选好议题是做好协商民主的基本前提

在对协商议题的选取和把握上,县政协按照“发展急需、党政关注、群众关心”的要求,坚持“能发挥政协优势、可深入调研、委员有话可说”的原则,突出“精、专、深、实”,着力选准选好协商协议题。一方面与委员要求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广泛征集议题;另一方面与党政中心工作相结合,由县委、县政府点题、出题。

(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是做好协商民主的基本要求

从协商议题的提出,到协商计划的形成和组织实施,以及协商成果的落实,县政协充分发挥作为协商民主专门机构和重要渠道的作用,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主动作为,精心谋划,上下互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推动了协商民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实践证明,只有政协自身积极主动推进,才能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

(四)勇于创新,讲求实效是做好协商民主的关键所在

对县政协来说,推进协商民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既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的做法和经验,更要善于结合本地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只要是纳入协商范畴的内容,就应当大胆实践。只要是开展专题协商,就应当务求实效,抓好协商成果的落实。只有本着这样的理念和原则,协商民主工作必定会形式多样、亮点纷呈、富有成效。

 

三、关于今后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自觉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面商力度,主动请示汇报工作,配合县委借鉴兄弟旗县加强协商民主的作法与经验,制定出台关于政协协商民主的制度,对协商民主的内容、范围、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政协党组报送、党政领导阅批、部门采纳落实、党政两办督查”的协商成果办理落实机制,以指导协商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使县委、县政府“要我协商”变为“我要协商”,主动给政协提要求、交任务,主动将党政各项重要决策事项纳入政治协商范畴,主动将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交给政协来协商,推动政协协商民主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是提高协商民主的成效。深刻领会自治区提出的“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重大部署,紧扣市委提出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县委提出的“推进一县三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清水河”的发展目标,更加重视专题协商选题的针对性,努力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更加重视各专委会与党政对口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推进履职成果的转化落实;更加重视界别协商,更好地发挥界别协商独特作用;更加重视提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协商,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对委员的服务和管理。严把委员遴选“入口”, 着力培养责任型委员,努力打造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委员队伍。适时组织委员开展学习培训,拓宽委员知情明政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履职方式,落实委员履职考评制度,完善履职成果转化机制,发挥好委员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参政议政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