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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关于抓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 发布时间:2021-09-15 09:42:39 浏览次数:44225次

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各地区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清廉过节、从我做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1.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4.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代币购物券(卡)和各类电子礼品;

6.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在单位食堂、公务活动、婚丧喜庆事宜等用餐上铺张浪费、讲排场;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酒后驾车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提前安排部署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敲警钟、提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作风建设,确保本地区本部门单位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精准监督执纪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重点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2
举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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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